巡察整改|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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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3-04-12 来源:上海嘉定 阅读次数: 】 【我要打印】【关闭】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7月4日至8月12日对区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区建设管理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2年10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政治挂帅,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工作党委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及时传达学习区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以及七届区委第一轮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对区委巡察以及干部选拔任用、意识形态责任制、党建带团建等专项检查的整改任务作出总体安排部署,并强调全体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既要管新账、又要理旧账。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抓整改落实的责任担当和整体合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建设交通工作党委书记任组长,区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副书记、区建设管理委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统筹协调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工作。党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带好班子、靠前指挥;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认真研究牵头问题的整改措施制定,及时听取分管部门、分管领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同时加强责任协同、措施联动,防止整改“碎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协助领导小组推动整改任务完成。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 在认真学习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认真梳理分析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保障、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同时,围绕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4项问题,经过“两上两下”程序,列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牵头领导、责任部门等内容,做到反馈问题无遗漏、整改措施全覆盖。 (四)做好指导督促,推动整改落实 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各责任部门对标巡察整改要求,对照“三清单”内容,逐项逐条汇报工作阶段性推进情况。党委主要领导“一对一”专门“会诊”,召集各责任牵头部门分别汇报整改情况,查阅台账,逐条措施“挂号”,逐项问题“销号”,并指导各部门在立足“当下改”的同时,着眼“长久立”的成效,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各项措施真落地、真有效。 据统计,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4项问题已经整改有24项。提出整改措施78条,已经完成75条。运用第一种形态,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等方式处理4人(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2人)。已新建制度1项,修订完善5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地 (一)关于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各项工作要求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的整改 1.针对党委全面领导体现不够突出问题 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关于“加强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领导”内容,提升班子成员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思想认识与政治责任。修订印发“三重一大”制度,重新梳理明确会议决策事项27类,调整完善主要程序、监督检查等内容。组织开展辅导培训,指导督促基层单位做好制度的修订和执行,并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关于“如何理解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内容,提升班子成员对党委会议政治性、严肃性的思想认识和执行力。修订会议制度,明确7类会议的议事范围、会议要求、议事规则等内容。组织开展制度培训,督促相关科室负责人加强会务组织保障。 2.针对落实机构改革消防职能划转要求有差距问题 组织中心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发放消防宣传册至委机关各科室进行自学,组织2家基层单位消防审验人员开展学习培训及考核活动8次。建立机关与基层单位“双层级、三部门”的消防审验职责分工模式,起草完成《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建议(初稿)》。开展消防审查验收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制定消防设计审查流程和验收备案及抽查流程风险运行图,明确风险等级及预防措施等;将消防设计审查人员纳入签订廉政承诺书范围,建立“事前承诺、事中巡查、事后回访”的全过程监督模式。 组织消防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宣贯培训2次,覆盖50余人次,全面提升本区建设企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梳理消防验收、备案及备案抽查相关文书和工作流程,明确三级审批流程,统一资料清单及表式。强化日常监管,2022年7月至今立案处罚消防审验方面案件3件。 与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展业务座谈交流,建立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明确联络负责人,每月向区消防救援支队报送本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及备案抽查项目信息及相关资料。 3.针对区老城办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推进作用不够充分问题 加强与老城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沟通联络,跟踪督导2022年度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加强与区新城推进办对接,组织各成员单位完成区老城建设发展2022年工作总结,拟定2023年度重点项目推进计划以及部门职责分工。综合分析梳理区老城建设发展重点工作以及老城办职能定位,报经区委同意撤销区老城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4.针对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强,建设工程社会面动态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在三级巡查中加强对施工许可办理时间与项目开工时间检查,2022年7月至12月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共处罚12件。与各街镇建立建筑工地信息互通机制,通报在建建筑工地清单。下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无证施工”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街镇定期排摸反馈未申领施工许可项目清单,提交我委进一步核实处置。建立党委定期听取建筑工地监管情况汇报机制。对履责不力人员实施逐级约谈,做好责任传导和压力传递。 5.针对推进嘉昆太建筑领域信用建设合作成效不明显问题 与昆山、太仓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系机制,明确牵头人及联络沟通有关事项。重新梳理嘉昆太三方协议内容,明确区域内相关建设企业行政处罚情况信息每半年一次的通报共享机制。明确会商沟通机制,适时开展面对面会议交流或线上协商会议,共同探索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建设领域信息共享协作模式。 6.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有欠缺问题 修订意识形态工作“六责联动”责任清单,完善履责承诺机制、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等内容。细化委党政班子成员承诺书个性化条款,每年完成与党政班子成员及直属党支部的签约以及新任职人员的补签。对分管领导和4位基层党支部书记开展履责约谈。提醒督促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责情况写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度述职述廉内容,接受党员干部评议。 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引导班子成员系统全面了解中心组学习有关规则要求。制定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时间形式、学习要求等。对标完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督促分管领导加强对责任科室的日常指导检查,做好网上平台信息维护和学习情况上报归档工作,定期向工作党委汇报。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的整改 1.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偏差问题 修订全面从严治党履责约谈制度、专题约谈制度,要求班子成员在实施履责约谈前加强与派驻组沟通,及时了解分管领域党员干部队伍情况,做到应谈尽谈。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全面从严治党1+4文件有关内容,从严格责任落实等方面对班子成员提出明确要求。 指导督促班子成员在实施履责约谈前认真剖析问题原因,确定谈话内容提纲。督促相关科室每季度做好提示并收集汇总班子成员履责约谈记录表,对谈话内容进行再次审核把关。提醒督促班子成员将履责约谈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内容,结合每年全面从严治党第二次专题会议向工作党委和党员干部代表报告,接受评议。 2.针对回应群众期盼有落差问题 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对有关提案答复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主动对接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沟通明确2023年建议提案具体要求,组织业务学习培训。指导基层单位牵头推进安全型智能超声波燃气表具更换工作,2022年7月至今已完成12.82万居民智能表具更换,并同步保留线下充值功能。督促相关科室严格按照区级办理流程规定,严格执行跟踪督导逐级审核、层层把关的办理答复审核机制。建立实行专人负责和对接联络机制,专项推进提案办理工作,落实跟踪问效。 认真执行委信访(热线)三项制度,汇总信访热线总体情况、考核办理情况等,形成情况通报6期。召开例会6次,通过情况通报、分析研讨、培训学习、专题部署等形式,对阶段性重点矛盾和难点问题进行集中“破题”。组织业务培训9次,定期参加线上视频培训,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贯及网上知识竞赛。 3.针对工作作风不够务实问题 修订《嘉定区液化石油气规范统一配送资金补贴细则》,将液化气配送居民用户抽查户数增加至400户;在原有电话回访基础上新增上门抽查方式,将两者比例调整为8:2;新增“配送时间是否按照市住建委要求及时完成配送”和“对企业配送服务是否满意”两项抽查内容。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教育警示,结合每两个月补贴考核周期,以会议或文件方式对阶段性工作基本情况、主要问题、措施要求等内容进行通报。 指导相关科室学习研究建筑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落实专人负责对接,进一步明确区建筑工地智慧管理平台推进机制和执法标准。组织三级巡查执法人员开展相关专题学习,加强文件理解深度,明确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手势。 对于个别党支部部分年度支部工作总结、计划雷同问题,与2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建立支部工作提示机制,指导支部规范化运作。建立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备案审查机制,完成对四家直属党支部2022年度工作总结的备案审查。加强对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的定期监督检查,针对三个责任制落实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书面反馈并督促整改,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履责约谈;组织开展支部党建工作年终考核,将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及时反馈扣分情况并指导整改。 4.针对内控机制未有效落实,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开展委行政业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培训辅导。每月召开办公室例会,集中听取行政业务类经费执行情况,加强指导监督。每年3月前开展一次上年度内控制度年报和上年度项目绩效自评价,8月开展一次当年度项目绩效跟踪。 督促相关单位部门组织学习委行政业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梳理形成2023年项目清单。指导基层单位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明确采购方式,并上报委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三家直属事业单位日常指导和定期检查,对发现个别单位存在执行有关制度不严等方面的问题,书面反馈问题并责令整改,同时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履责约谈。 5.针对个别党支部党务工作事项外包,违反中央厉行节约精神问题 配合区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对相关责任人的调查处理。将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下发各支部,督促支部认真贯彻落实,把“坚持过紧日子”要求落实落细,规范党务事项外包。持续巩固深化清查整治突出问题规范党务工作成果,将相关要求纳入日常工作提示和党建督查范围。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整改 1.针对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 及时补充工作力量,2022年下半年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研究确定2023年公务员招录岗位1个、申报事业单位用编计划7人。修改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完善借调审批流程。印发实施2022-2026年委系统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22年向区委组织部推荐优秀正科级年轻干部2名,优秀副科级干部2名,优秀青年7名。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举办“担当作为”能力提升工程暨2022年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 2.针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落实工作党委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联系点制度,对归口管理党组织开展4次调研指导。下发工作提示,系统性提出基层党建工作要求,推动系统内各级党组织做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系统党建工作例会,对出席范围等进行调整细化。召开归口管理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会,听取交流汇报并进行资料检查和综合评分,考核结果上报区委及相关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指导归口管理党组织做好查缺补漏。 举办建设交通系统基层党支部党务工作培训班,围绕党内法规、组织生活策划与创新、基层党务干部的素质与能力等内容面开展培训。明确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贯彻落实、党组织建设等工作要求,加强与基层支部的沟通指导。将党建工作检查延伸至归口管理党组织下属基层党支部,加强对基层情况的全面了解。 三、坚持常态长效,持续推动整改成果固化深化 (一)持之以恒抓整改 继续实施领导包干负责制,督促分管领导加大调研协调力度,加快整改任务推进。工作党委将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逐个督办、逐个销号。 (二)坚持不懈防反弹 坚持巡察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对于已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任务,按照“一问题一台账”要求及时补充完善资料,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 (三)常态长效促发展 将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对标嘉定“十四五”规划建设以及“五大行动”任务要求,聚焦城市建设管理领域重点任务、重要环节,以落实三个责任制为重要牵引,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让整改过程真正成为理论武装、思想淬炼、能力提升、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推动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69989872 电子邮箱:jiangw@jiading.gov.cn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街道博乐南路111号A300-2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201899 来源:嘉定区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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