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本市各区党委建立健全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等规定,2019年8月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级机关工作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专员吉峻岭代表巡察组进行了反馈。区委巡察办副主任赵刚传达了区委书记章曦在听取六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区级机关工作党委副书记管卫红代表区级机关工作党委作了表态发言。区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区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区级机关工作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级机关工作党委其他干部列席会议。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履行部分职责不够主动;二是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够规范;三是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辣味不足;四是“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程序不够规范;五是对基层党建督导未落实落细;六是机关支部未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七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八是大调研大走访不够深入等。对上述一些问题反映,巡察组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二要突出党组织政治功能,全面提高区级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三要聚焦问题导向,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四要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赵刚同志就下阶段巡察整改工作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加强组织领导,以动真碰硬的勇气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各项任务;三要强化责任担当,以敢于负责的精神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管卫红同志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党的政治建设首位意识,深入学习、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着力提高区级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要狠抓整改落实,认真研究讨论,细化工作方案,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措施,主动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压实整改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