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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深挖根治 在“打伞破网”上持续发力

【信息时间: 2019-09-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一日纵敌,数世之患。扫黑除恶,必须斩草除根。

  换言之,如果不破掉黑恶势力“保护伞”,不摧毁其“关系网”,蛰伏者可能重新抬头,新滋生者有可能在其庇护下长大。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依法严惩一批黑恶势力,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但同时也应当看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黑恶势力企图隐身变色、躲避锋芒的“蛰伏之年”,也是扫黑除恶难度累积、瓶颈显现的“攻坚之年”。当前,随着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入,涉黑涉恶问题也随之出现了新情况、新动向。比如,有的黑恶势力慑于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开始躲避锋芒、蛰伏隐匿;有的变换身份、隐身变色;有的变换手法、擦边越界,企图就地伪装,逃避打击;等等。

  深挖彻查是衡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只打击面上的违法犯罪问题,不进行深挖彻查,不打掉背后的“保护伞”,黑恶势力就会死灰复燃。“深挖根治”成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之年的阶段性目标。我们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的形势变化,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坚定决心,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确保取得压倒性胜利。

  坚持深挖根治,必须紧盯涉黑涉恶重点案件不放。各级各部门要突出问题导向,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发现线索,全力以赴做好重点案件的侦办工作。进一步加强专案攻坚,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点案件作为主攻方向,强化专案指挥,整合优势资源,对于问题严重、性质恶劣、影响大的涉黑涉恶涉“伞”重点案件,通过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等方式集中攻坚。要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将盘根错节的黑恶势力一同拔起。公、检、法各部门要加强联动、精准打击,建立完善提前介入机制,快侦、快捕、快诉、快判一批重点案件,持续形成对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

  坚持深挖根治,必须紧盯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不放。纵观历史上的历次打黑行动,政法部门与黑恶势力“短兵相接”,大批犯罪分子落入法网受到惩罚。但是,屡打不绝成为一个难题,究其根源,“保护伞”“关系网”的存在是导致黑恶势力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且长期盘踞一方欺压百姓的重要原因之一。“保护伞”阻隔了阳光,成为滋生黑恶势力的温床。令人痛心的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扫出了一些由政法干警充当的“保护伞”,这些“伞”不仅给政法队伍的光辉形象抹了黑,也给扫黑除恶的强大社会正效应打了折。因此,要打掉“保护伞”,就需要刀刃向内,决不能捂盖子,要坚定地边“打伞”边整风、边肃纪边强警。要完善深挖彻查“保护伞”工作机制,决不让有价值的线索“石沉大海”,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查清的不放过,背后腐败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

  坚持深挖根治,必须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扫黑除恶成功的关键,在于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保护伞”不仅要除,而且要斩草除根。要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坚持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联动,及时清查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依法采取查封、追缴、冻结、没收、判处财产刑和行政处罚等办法,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决不让黑恶势力有死灰复燃之机。扫黑除恶不单是一道如何惩治犯罪、维护治安的考题,更是一套整肃贪腐、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治理的综合性试卷,要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推动相关部门完善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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