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巡视巡察 > 本级巡察情况内容
巡察整改 |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时间: 2021-11-0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2月4日对区司法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1年1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化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部署

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坚决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抓好源头、关键和根本,聚焦病灶,对症下药,确保任务分解“清单化”、贯彻执行“具体化”、强化监督“常态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

局党委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照问题清单逐一进行分析,对意见建议逐项梳理归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间。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查督办、推进落实,积极发挥党委引领作用,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形成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抓实责任分解,逐一对账销号

局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印发整改方案,逐条梳理巡察反馈问题,对应逐项细化为54条整改措施,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清单”。组长亲自督办跟踪问效,要求各责任人牵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做到全程留痕、完备资料,并按照每周时间节点,及时梳理“三清单”,经办公室汇总后,交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审议整改落实情况。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5次,及时梳理汇总处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确保逐一对账销号,把好问题反馈、问题整改、结果运用关口,确保整改有序推进。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13次,实现以学促改,带动工作提升,推动巡察整改见效。

(三)强化政治监督,确保整改实效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精神,对照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书记、局长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内容,从思想认识、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问题,带领班子成员开展自我批评和批评,要求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勇担政治重任,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围绕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扎实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将队伍教育整顿与巡察整改工作相结合,努力树立司法行政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在总体部署、工作推进的同时,组织修订完善《综合管理制度汇编》,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强化政治监督力度,明确责任追究。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1项问题已经整改的有18项。提出整改措施54条,已经完成51条。已新建制度2项,修订完善12项,废除3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推进整改措施落实

局党委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和改变工作作风等举措,推动问题全面整改。

(一)关于党中央、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的整改

1.针对统筹协调落实依法治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联合区委组织部将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落实“年初签约领责”工作。开展“年中督察评责”工作,对20个委办局和3个街镇进行实地督察。区委依法治区办下发《关于落实<2020年度市管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及责任分工的通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区级层面工作清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将各单位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区委绩效考核法治建设考核指标。组织开展实地督察,推动全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积极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及法治督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经验做法。召开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暨执法协调小组(扩大)会议,形成《关于以更大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嘉定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三项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等领域的专项督察,对全区13家行政执法单位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及案卷评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督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共印发6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通报。

向各基层司法所下发《关于推进本区居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居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工作内容,切实提升居村法律顾问服务质效;重新梳理全区居村法律顾问情况,对法律顾问服务居村超过3个的,督促基层落实整改。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关键环节工作责任有缺失问题

修订调整年度工作考核指标,在局党委对下属党支部的考核制度中加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将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嘉定区司法局机关科室考核评议实施办法》《嘉定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考核评议实施办法》中。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个人剖析内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更新区法律服务便民信息,调整“微信矩阵”板块。修订《嘉定区司法局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实施细则》,将宣传信息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严格落实信息上报审核制度,确保工作专班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任务到岗、落实到位,保证政法资讯的政治性、准确性、时效性。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

1.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存在漏洞问题

停用相关法治宣传车辆,积极查清有关车辆使用、维修情况。严格执行法治宣传品管理、普法依法治理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制度,规范使用法宣经费。严格执行局财务制度,严肃把控支出范围,规范经费支出渠道,落实项目经费财务预审前置要求。根据《嘉定区司法局办公室工作自查制度》,加强财经纪律、会务用品发放等事项执行力度;每月对财务报销情况进行复核,每半年开展集中自查,进一步堵塞风险漏洞。修订《嘉定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嘉定区司法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采购要求、报销程序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嘉定区普法依法治理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确保法宣项目等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针对机关工作作风不严谨问题

形成工作材料审核机制,加强对工作材料的审核把关,通过明确责任人、完善审核流程,确保各类材料准确无误; 对屡次出现上报材料错误的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提高责任心。

制定下发《2021年嘉定区律师行业党委工作要点》《2021年嘉定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调研走访计划表》《嘉定区律师行业党建联络员制度》,组建嘉定区律师行业党建联络员队伍,根据人员变动、工作需要等情况动态调整党建联络员。召开党建联络员工作会议,监督检查联络员指导律所开展党建工作情况。

传达学习区委有关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最新要求,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1项全面从严治党综合性项目,班子成员制定7项个人项目,各党支部分别制定至少1项责任项目。调研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管理教育情况,开展支部书记谈心谈话,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监督指导,明确党支部书记的责任。加强对党支部工作台账检查,明确党支部责任项目、纪检小组工作记录要求,防止出现抄袭、雷同等情况。

3.针对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惠民举措落实落细不够问题

明确居村法律顾问及时填写居村法律服务顾问服务日志要求,每周安排人员登录系统进行督察,重点对法律顾问信息公开、承诺服务时间兑现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察。通报“律管家”测评结果,根据测评结果及其他方面情况对部分法律顾问进行遴选。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嘉定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嘉定区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宣传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形成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工作机制。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标识标牌设置、居村法律顾问信息公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信息宣传、工作宣传情况等纳入对基层司法所年度工作考核指标文件,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工作机制的有效落地。以宣传小折页、易拉宝、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服务零距离”活动中,制作、发放宣传海报、台卡、便民服务卡等,着力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在基层的宣传推广力度。开展全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在医患纠纷和劳动争议纠纷调解中试行视频在线调解;通过制作法宣品、利用村居调解员微信群等方式,进一步宣传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职能、争议解决方式等。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建工作责任未压紧问题

严格按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要求,制定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围绕建党100周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重要指示等重点主题内容谋划中心组学习安排;制定《嘉定区司法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工作安排》,将党史学习教育内容纳入各支部学习内容。巡察至今累计开展中心组学习13次,举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

制定《嘉定区司法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嘉定区司法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责任清单》《嘉定区司法局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责任清单》,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和任务;开展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会,将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情况、日常履职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等次评定;撤销机关党总支和基层工作党总支,强化局党委对党支部的直接管理,进一步规范党组织设置,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监督;修订党支部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明确班子成员履行党支部联系点工作内容,督促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推动基层党支部建设。

2.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修订局党委巡检工作制度,健全巡检工作体系,落实司法所认领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督促落实“回头看”等机制,形成新的《综合管理制度汇编》下发各基层司法所。加强对基层司法所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指出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从严从实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等开展下沉督导,对基层司法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加强与干部交流沟通,及时掌握队伍思想动态,将关心关爱体现在日常工作,防止队伍出现思想问题和矛盾,确保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稳定;坚持队伍严管厚爱,做好干部队伍关心关爱工作,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帮助干部解决生活困难,带好队伍、凝聚力量;明确干部队伍建设相关要求,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管理能力,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等,打造过硬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按照上级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最新要求,形成局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召开局青年干部座谈会,听取对局党委关于干部队伍方面的意见建议,对青年干部发展提出具体要求;完善局系统干部队伍法律专业知识学习教育机制,举行法律实务培训,鼓励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四)关于上一轮巡察报告指出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进一步完善局财务管理制度,落实项目经费财务预审前置;根据《嘉定区司法局办公室工作自查制度》,每月对财务制度执行规范情况进行复核,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自查。

三、立足长效机制,真抓实干推进整改成效转化

从目前情况来看,整改工作已取得初步、阶段性成果,但离区委巡察提出的整改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成果作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促进改革发展的重要动力,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展现新作为、突破新成效、实现新发展。

(一)标准不变,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始终坚持以解决巡察整改问题为导向,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逐项进行复查,着力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持续深化整改,确保整改效果;对于正在整改的事项,要抓紧抓好抓落实,加强跟踪问效;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常抓不懈,持续用力,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力度不减,抓实主体责任落实

持续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全面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举措,全面抓好加强政治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务实之举,切实把巡察整改引向深入。坚持以察促改、以改促干,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扬“比学赶超”精神,强化政治执行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担当,不断提升为民履职的本领,扩大整改成效,确保全系统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法治为民的初心,坚持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干劲不松,抓牢整改成果转化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起点,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研究标本兼治措施,推动解决制约服务为民、司法为民的体制机制性问题。持续全面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效,以更高站位、更高质量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保障服务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嘉定法治建设整体水平,努力使法治成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嘉定建设现代化新型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39178748

电子邮箱:jdqsfj@jiading.gov.cn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塔城东路400号1号楼区司法局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201822


来源:嘉定区纪委监委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