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嘉定区纪委监委对嘉定区徐行镇原副镇长杨旭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旭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钱款;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在相关工程项目中串通招投标;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杨旭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嘉定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旭春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嘉定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