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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打造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信息时间: 2019-05-01 来源:上海嘉定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近日,嘉定区纪委监委贯彻《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上海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制定试行实施细则,打造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推动营造“廉筑嘉境”的政治生态。

把牢监督定位。《细则》明确,区纪委监委的监督要把牢“政治监督”和“监督的监督”定位。一方面,聚焦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开展监督,推动各单位和党员干部强化意识,做到遇事多想政治要求、办事多想政治规矩、处事多想政治影响、成事多想政治效果。同事,守住是“裁判员”而不是“运动员”的身份,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履职情况开展监督。

突出监督重点。《细则》在明确监督范围的基础上,突出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的重点,要求注重统筹用好纪律、法律两把“尺子“,用纪法丈量行为、纠正偏差、匡正风气。比如在纪律监督上,要求既注重党的政治建设、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等情况,也要在作风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等方面严格把关;又如在派驻监督上,要关注被监督部门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也要关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情况。

明确监督任务。《细则》明确了监督枢纽设计,并对监督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监督检查室将按照要求完成建立与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情况沟通机制,深入基层群众开展座谈访谈,听取意见和问题反映,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会议等10项任务;派驻纪检监察组须完成每年不少于12次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部门领导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等8项任务;巡察机构负有开展常规巡察、开展专项巡察监督等5项任务;同时,区“网格化”工作组、“四风”问题专案办及相关职能室也都有具体的监督任务。

此外,《细则》还明确了结果运用和履责评估等问题,推动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监督结果既要为市纪委和区委研判分析本区政治生态状况提供基本素材,又要委领导决策、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等提供参考,还将在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先、班子换届等工作提供廉洁审核意见。将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委机关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指标,健全考核程序,优化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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