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纪委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厘清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职责,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助力办案。去年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438件次,初核227件,转立案25件,发信访说明通知书39件,信访谈话2件,澄清195件。
加强信访举报线索管理。制定《大足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程序流程图》、《大足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须知》展板,将信访举报方式、受理范围、工作流程,特别是对业务外不予受理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并公示。严格实行三级把关制度,即线索管理员把好初审关,分管信访举报的常委把好复审关,主要负责人把好审定关,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内容和办理审定意见,选定信访举报件的办理重点。
强化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做到有访必接、有访必应,全部信访举报件均实行了自办或交办。交办镇街、区级部门办理的信访案件,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坚持交办一件督导一件,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首问责任制,要求承办部门随时上报进展情况。去年委局直接查办10件,信访监督33件,交办118件。针对一些基层信访举报件情况复杂以及群众对结论不予认可的情况,由区纪委信访室牵头,指定部门、镇街纪检监察组织人员或者抽调全区办信办案人才库的人员组成调查组,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有效解决“人熟不好办、人熟不愿办”的问题,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惩处了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提升信访举报案件质量。坚持委局领导带案下访制度,要求委局领导每人每年带案下访至少3件,到信访人家中和周边调查走访,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去年委局领导共接访群众38批次52人次,带案下访34次,解决群众合理诉求13件。同时要求镇街纪委领导做到有案必访,区级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监察室负责人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带案下访工作。进一步完善《大足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接访办法》,要求干部在接待群众时热情周到,耐心听取群众诉求,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诿、敷衍群众;不得对群众乱承诺、乱解释。对诉求合理合法的,且群众多次反映主责部门不作为的,要强化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推动问题的解决。(王历霞尤成志)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