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坊镇赵店计生办原主任霍俊国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将未入账罚款15311元用于加班费及招待费,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这是日前河北省清河县纪委官方微信“清河清廉”发布的一起案件通报,与霍俊国一起被通报的还有另外3起典型案件。短短两天时间,这条信息关注人数已突破9000人,在该县引起热议,广大网友纷纷为纪委“点赞”。这只是该县实行典型案件动态通报的一个缩影。
年初,为进一步发挥纪律审查的综合效果,清河县纪委建立了典型案件动态通报制度。通报范围为:全县党员干部严重违纪、有代表性的案件;案值较大的窝案、串案等经济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类典型案件;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其他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通报采取红头文件、警示教育大会、电视专题片、清河县廉政网和“清河清廉”官方微信等方式发布,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守纪律、知敬畏,讲规矩、明底线。今年以来,该县共通报典型案例17起,其中涉及科级干部9人。(秦炳武)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