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纪委以新修订的《准则》、《条例》颁布为契机,认真贯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审查重点,转变审查方式,形成纪律审查新常态。
抓早抓小 函询约谈94名党员干部
针对各级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多渠道收集线索,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及时扯袖子、咬耳朵,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今年1至10月,市本级共接受信访举报件3549件次,移送市管干部问题线索92件次。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今年来各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移送线索20余条,通过函询约谈等方式对94名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处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破纪必究 立案1314件 同比增长104%
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今年1至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14件,同比增长104%,立案涉及人数1326人,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37人,乡科级干部279人;已结案107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62人。
快查快结 缩短审查周期
转变纪律审查方式,以违纪问题为重点,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审查周期,做到快查快结。今年市纪委查办的问题线索,整个过程均由市纪委独立查办,短时间内办结,并在移送司法机关同时作出党政纪处分决定。(湖南省纪委)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