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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学习《准则》《条例》 开展任前廉政教育

【信息时间: 2015-11-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我觉得我们每个新提任的领导干部,都应该把《准则》、《条例》好好看一遍、原原本本地学一遍,要仔细体会修订以后《准则》、《条例》对党员要求的变化,要深刻理解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内涵,时刻做到心中有戒。这是116日下午,浙江舟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周峰在对9名新提任的市管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时告诫。

  今年以来,舟山市纪委坚持抓早抓小,下发《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规定》,明确将廉政谈话作为新提任或转任重要岗位的市管领导干部任职的必经程序,规定对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提拔或交流任用的干部,由市纪委领导同志对其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印发后,舟山市将这两项法规作为新提任市管领导干部的必读书目,并于任前廉政谈话的时候,赠阅给谈话对象。

  廉政谈话旨在通过任前的谈心提醒,以签订《廉政承诺书》的形式,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要求告知新任领导干部,使得廉政教育关口前移,督促谈话对象筑牢廉洁自律防线。接受本次廉政谈话的9名拟提任市管领导干部,即将赴任不同的岗位,有政府部门的负责人,有舟山新区建设一线项目的管理者,也有派驻机构的纪检组长。市纪委要求这些领导干部结合自身岗位特点,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尤其对派驻机构的新任干部,更要学深学透,准确把握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切实落实好监督责任。同时,市纪委还向他们赠送《警示教育学习资料》和《作风建设新规汇编》等书籍,并将谈话内容和《准则》、《条例》的学习情况形成记录,建立市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档案。

  在廉政谈话的同时,开展党纪党规教育是舟山市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重要举措。接受谈话的领导干部普遍认为,这样的谈心提醒很必要,也很及时,尤其是对《准则》、《条例》的学习,使自己在赴任新的岗位之前,打了一剂预防针,能够时刻警醒自己,不越红线;也有的干部表示,要把对《准则》、《条例》学习的心得体会带到新的岗位,带动其管理范围、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好一岗双责

此外,舟山市还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市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的重要内容,并适时对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舟山市纪委)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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