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城市纪委在推进“以群众举报乡村干部腐败为切入点集中解决群众信访诉求问题”专项治理过程中,坚持把纪律挺在最前面,聚焦“问责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创新实施了违纪典型案件问责整改专题通报会议流程,进一步拓展纪律审查工作的警示教育和治本功能。
该流程包括五个方面:一是谨慎选择案例。慎重筛选典型案件,将关键岗位党员干部、受到撤职以上重处分、违纪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警示教育意义较大等,作为适用“违纪典型案件问责整改专题通报会”的必要条件,力求既不小题大做、无限扩大,也不大题小做、效果弱化。二是会议层次分明。将专题通报会分为六个层次,分别为:农村党员干部、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县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县属国有(集体)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违纪典型案件问责整改专题通报会,以及县政府党组和县委落实“两个责任”处理违纪典型案件问责整改专题通报会,强化问责整改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参会人员广泛。村级专题通报会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包村干部、包片领导、乡镇纪委书记和党委书记参加;乡镇专题通报会由乡镇机关全体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各村“两委”主干、联系乡镇县级领导参加;县直单位或县属国有(集体)企业专题通报会由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县级分管领导参加;县政府党组专题通报会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和各乡(镇)长、县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县委常委会专题通报会由县委常委、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及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党(工)委书记参加。四是会务组织严密。会议由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议程主要有:通报典型案件纪律审查情况并宣布涉案人员处分决定,涉案人员检查,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检查,分管领导检讨,联系的县级领导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具体要求,党组织负责人就汲取教训作出表态承诺等。其中,农村党员干部专题通报会分别在涉案村和乡镇分两次召开,县政府党组通报会和县委通报会要求在涉案村、乡镇、县直单位、企业、县政府或县委分层次进行。五是会后接受监督。对典型案件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将整治方案、进展情况、整治结果和通报会情况书面报县委、县纪委。整治情况将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一案双查”责任追究情况将装入个人廉政档案。
为使专题通报会不走形式、严格合规,该市纪委还建立健全了关于处理违纪典型案件问责整改专题通报会的《规定》、《程序》、《流程》、《请示(模板)》、《情况报告(模板)》等一整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各级党组织召开通报会会前、会中、会后各个环节的行为,为专题通报会立下了“钢规铁矩”。
今年7月中旬以来,各县(市、区)通过逐级召开涉案村党支部、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总支、县政府党组和县委常委会落实“两个责任”处理违纪典型案件问责整改专题通报会,进一步彰显了党委和纪委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实现了责任意识再加强、教育功能再强化、追究力度再加大、责任链条再延伸,为深化纪律审查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作出了新的探索。(山西省纪委)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