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都市纪委针对各县(区)纪委因监督环境熟悉、社会圈子小、熟人之间监督抹不开面子等导致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坚持“四个不告知”原则,组成明察暗访组实行交叉检查,着力化解各县(区)纪委的监督困境。
成立交叉组,克服畏难情绪。针对各县(区)纪委的监督不力导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贯彻执行不严,违纪违规现象没有得到有效治理的问题,市纪委研究决定在“五一”等重点节假日成立11个交叉检查组,1个县(区)纪委为1个督导检查组,由市纪委统一分配任务,单线安排赴其他县(区)开展以暗访为主的督导检查,并坚持各县(区)不互相交换检查,以防互相包庇、弄虚作假。
坚持“四个不告知”,排除外在因素干扰。为保证监督执纪工作有效开展,避免打招呼、说人情等现象,为督导检查工作排除外在干扰,交叉检查工作采取“不告知哪组检查、不告知检查时间、不告知检查路线、不告知检查情况”的方式,坚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的“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11县(区)全面开展、任何可能出现违纪问题的地方都不放过、无论任何人都无特权,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各县(区)、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大检验。
成立督查组,督促责任落实。为防止个别交叉检查组督导检查工作走过场、不认真履职,市纪委抽调市(中、区)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工作人员组成6个督查组,以“四个不告知”的方式对各交叉检查组履职情况及各县(区)、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督查情况直接向市纪委主要领导报告,督查组对各组履职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倒逼监督责任落实,实现层层传导压力,形成责任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执纪氛围。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监督实效。市纪委要求各检查组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四风”问题为重点,问题线索坚持每日一报,由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统一汇总;检查工作不能应付差事、走过场,必须发现问题,对没有检查出问题的工作组,或被督查组检查出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应当上报而未上报问题线索的,市纪委将对各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监督责任的落实,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西藏自治区纪委)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