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湖南省衡阳市69名纪检监察干部分成23组接受了一场激烈的现场“比武”,学员们针对疑难案例不时低声讨论着。参与“比武”的学员感叹,“看似比拼疑难案例分析,实际上是办案水平的大检阅,是一次高强度的演练,比办案还要紧张”。这样的现场“比武”,今年1月份衡阳市纪委已连续组织了三期。
“没有利器,战场上就处于劣势;没有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反腐战役就无法所向披靡”。2014年以来,衡阳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全面启动“铸剑工程”,通过砺剑、试剑、亮剑、护剑等4个环节,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和素质,打造一支既能打“老虎”、又能拍“苍蝇”的办案铁军。
淬火砺剑培养“正规军”
衡阳市纪委在开展“三转”以后,一大批年轻干部和综合部门的同志充实到了办案一线,成为办案岗位上的“新兵”。如何把专业不对口、没有办案经验的“新兵”培养成法纪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的“正规军”?
“古代铁匠在锻造宝剑时,必须将烧得发红的铁器放到冷水中‘淬火’,才能保证宝剑的硬度和韧度,现在纪检监察队伍也必须要进行‘淬火砺剑’。”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包昌林说。
衡阳市纪委制订了“铸剑工程”学习培训计划和纪律要求,严格自学、培训、考试“三道工序”,以学促工,以工促学,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
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等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掌握的党纪条规纳入学习计划,要求参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课程学习。
通过选派参训、集中学习、专题讲座、旁听代训等方式,以培训练就“武功招式”。去年,衡阳市纪委已举办“案件初核”等3期专题讲座,参加集训的纪检监察干部达400余人次。
围绕党纪条规、办案程序、谈话方案、案件定性分析、调查取证要求等内容,组织102名四十周岁以下干部进行闭卷考试,将考试合格作为办案上岗的唯一“通行证”。成绩不合格的,暂停其办案资格。
屯兵试剑集结“预备营”
如果说“砺剑”是一次大筛选,那么“试剑”就是一场大检验。为了巩固、检验和展示学员的学习培训效果,衡阳市纪委开展以案代训、模拟办案、现场比武等活动,实战练兵、以战促学。
以市纪委机关各室和县市区纪委为单元,随机抽取2-3个人,分配不同角色,深入分析心理,现场模拟办案。
就制定调查方案、拟订谈话方案、制作谈话笔录、分析疑难案件、撰写调查报告等5个科目进行现场“比武”,分出高下,评选出“比武标兵”。
从“比武标兵”中分期抽调人员参与查办大要案件,让宝剑“开刃”,检验和提高实战水平,达到“实战练兵”的“试剑”效果。
2014年,衡阳市纪委在办理市规划局副局长欧黎明受贿一案时,从衡南、衡东、祁东、雁峰等县市区纪委抽调13名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办案,经过3个多月的强化训练,13名“新手”的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都有显著地提高。
沙场亮剑打造“尖刀连”
“十年铸剑,只为亮剑”。
衡阳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 “办案能手”评选,把评选出的办案能手集中组成尖刀连、突击队,作为查办大要案件的“第一梯队”,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大要案件进行交办,让其在办案一线冲锋陷阵。
同时,在提升县市区纪检监察干部案件查办水平中发现人才、锻炼人才,使其有“亮剑”的舞台和机会。
经过砺剑、试剑两个环节后,办案人员能力得到普遍提高。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99件,全市案件查办同比增长55%;立案129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69人、乡科级干部383人;结案80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13人。
勤于护剑铸就“生力兵”
“枪要天天擦,刀要天天磨。” 宝剑也是如此,只有经常护理、保养,才能让利剑在更广阔的舞台上熠熠生辉。
衡阳市纪委建立了“一案三卡”(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制度、案件主办人员负责制、干部内部监督制度等一系列“护剑”制度,对文明办案、公正办案、廉洁办案情况进行回访和评估,不让利剑受“潮气”的锈蚀。2014年,全市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16起。
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保护制度,对于恶意诽谤中伤纪检干部的问题、冲击办案场所和威胁办案人员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让利剑得到“剑鞘”的保护。2014年,市纪委严肃查处了1起冲击办案场所事件,为3名纪检干部澄清了事实。
建立了评先评优、奖惩激励和提拔交流等制度机制,对工作突出的“办案能手”实行“三个优先”:即在选调办案人员时优先录用、在评先评优时优先推荐、在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让利剑发出耀眼光芒。去年有4名纪检监察干部评选为全省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市级劳模、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市道德模范;还有不少办案能手得到了提拔重用,有效调动了惩腐肃贪、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衡阳市纪委宣传部李涛杨杰)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