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纪委聚焦主责主业,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积极探索挖掘问题线索有效方法。
继续发挥好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功能,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专项检查中坚持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击现场,做到对相关问题线索的第一手掌握。增强片区联动,采取各片区交叉检查方式,重点针对基层腐败易发多发、群众反映问题较多领域进行排查,共梳理问题线索60余条。强化巡察作用,今年全区共设立三个巡察组,对13家单位开展巡察,并向基层延伸。
通过区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平台,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信息互通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移送的程序、时限。协同公安机关在部分街镇试点问题线索网格化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与检察机关之间问题线索相互移送、定期研判工作模式等。(上海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