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建省漳州市纪委进一步深化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工作,在全市探索开展信访举办件办理标准化建设。
漳州市纪委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件办理标准体系,进一步细化办理流程、内部管理和工作岗位管理等三大部分共14项标准,并绘制标准流程图7幅。在此基础上,市纪委着重在严格执行标准上下功夫,依托“3+1”的工作模式,确保信访举报件办理标准落实到位。
“3”即建立三个平台:建立三级联动平台,结合各县(市、区)实际,以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件办理标准体系为范本,分别制定信访举报件办理标准,建立覆盖市、县、乡三级的信访举报件办理标准化体系;建立三级信息共享平台,依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件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标准化办理要求,采取随机抽查方法,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信访举报件办理的网络督办;建立三级责任链条,按照工作岗位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到一般办信人员三个层级的办信责任落实情况,实行“账单式”管理,确保办信责任不虚化。
“1”即完善一套机制。市纪委在建立信访举报件办理标准化体系的同时,配套完善信访举报件办理首问制、包案制、回复反馈、复查复核、督查、统计考核等一系列制度,以制度刚性约束推动标准化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实行责任倒查,对标准化执行不到位、落实不力的,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问责倒逼标准化执行。
下一步,市纪委还将针对标准化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方位评估,着力补齐短板,进一步完善标准。同时,借助网站、微信等渠道,向群众、社会宣传信访举报件办理标准化工作,并广泛征求意见,不断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福建省纪委)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