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谈话对我触动很大,谈之前心里挺紧张的,谈完之后如释重负。县纪委的谈话等于是给了我纠正错误的机会,避免我犯更大的错误,我这就回去,着手整改。”安徽省怀远县一单位负责人从谈话室出来后如是说。这是该县今年以来第14位因“小问题”而被单独约谈的党员干部。
为改变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怀远县纪委在注重问题线索排查的基础上,将纪律挺在前面,前移执纪关口,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小处入手,充分发挥谈话优势,谈问题、谈责任、谈整改,切实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该县纪委针对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群众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但又构不成党纪政纪处分的,单独进行警示谈话。在警示谈话内容上不断向外延伸,逐步将党员干部工作生活的各个领域“小问题”纳入谈话范围;在谈话对象上不断向下延伸,从县直机关党政“一把手”到乡镇主要负责人,再到村“两委”党员,在县域范围内实现重点谈话对象全覆盖;在谈话程序上不断向严延伸,对谈话问题进行严格审核,防止出现借谈话处理违纪行为的情况,确保谈话解决问题的方法不被乱用;在谈话效果上不断向实延伸,对发现的“小问题”,坚持直入主题,准确点明党员干部的错误所在,详细记录党员干部的整改承诺,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强化谈话后的违纪处理,对经县纪委谈话后仍不知悔改,继续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坚持从严从重处理。
今年以来,该县将监督执纪的重点放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上,切实发挥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作用。“组织培养一名干部不容易,我们纪检部门要用纪律尺子衡量干部的行为,发现苗头及时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患。”怀远县纪委组织部负责人说道。(安徽省纪委)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