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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垦利:实施分级述廉述责 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信息时间: 2016-06-0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以郝家镇为试点,坚持问题导向、镇村联动、关口前移、力求实效,创新建立了无缝隙、全覆盖、可持续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365”试点工作模式,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

  建立起镇、工作区、村“三”级监督网络,实现监督无缝隙全覆盖。配强镇纪委班子,增设镇监察室,与镇纪委合署办公。设立工作区党总支纪检委员,负责督导村级纪检委员开展工作并直接对镇纪委负责。配齐配强村级纪检委员,按“6有”标准配套相关设施,在建立村级纪检委员工作记录簿全程纪实的基础上,实行“1+4”履职方式,并列入年度考核。

  严实“六”项制度,真正把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实行正负面清单制度,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实施“阳光公开”制度,保证涉农事务公开透明。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实行权力清单制度,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实行会计异地委派制度,规范村集体资金管理。实行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切实消除“暗箱操作”。县纪委创新“两直两查”监督检查方式,直接到基层站所、村党支部检查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直接到相关党员、群众中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钉钉子精神,努力打通党风廉政建设“最后一公里”。

  突出“五”项重点,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一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两个坚持”,即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一案双查,突出执纪重点,开展支农惠农补贴等领域腐败问题治理、三个专项整治“回头看”等专项行动。二是开展镇村廉政巡察,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巡察对象向站所、村延伸,对线索清晰、问题突出的站所、村开展廉政巡察,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分类处置。三是实施分级述廉述责,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质增效。建立镇、站所、村分层次述廉述责制度,镇党政班子成员与基层站所负责人向镇纪委述廉述责;探索开展“双述双评”工作,党支部书记等向全体党员述廉述责。四是实行廉政谈话全覆盖,及时提醒筑牢防线。通过建立廉政档案,书写廉政谈话心得体会等,增强廉政提醒谈话的强度和力度。五是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建设了廉政文化广场、廉政教育展厅和廉政文化长廊,创作廉政文化作品《俺们村里的带头人》,实现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常态化。(山东省纪委)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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