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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启用“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 实现动态监管

【信息时间: 2016-04-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重庆市渝北区在全区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标志着该区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迈出新步伐。通过监管系统倒逼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层层落实“两个责任”。

  细化任务 破解责任空转虚化

  该监管系统主要分为主体责任落实和监督责任履行两部分,界面分设运行。在主体责任部分,针对党组织集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责任,明确了对应的责任指标内容、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和完成状态显示。监督责任部分也同样明确了纪检组织的分类责任。

  渝北区纪委负责人表示,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中,个别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压力层层递减问题;也有个别“一把手”习惯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推给纪委,造成主体责任缺位、监督责任越位等问题。

  该监管系统按照“立标、对标、达标”的要求,发布“两个责任”清单任务,明确完成时间节点和完成要求,通过细化分解任务,确保责任落到每个单位和相应责任人。“比如,各单位‘一把手’每月至少组织研究、部署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如果没有完成,或没有上传相关记录和工作资料佐证,那么系统就会亮红灯。”渝北区纪委负责人说。

  即时监测提醒 实现动态监管

  “过去,有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习惯于年初布置、年终检查,中间过程如何落实难以监管,导致‘两头实、中间空’。”渝北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说,“现在,通过监管系统的记实留痕和监督预警功能,对党委和纪委应该完成的责任清单任务进行细化、量化,节点时间到期前十天亮黄灯,提醒需要落实的事项;按时完成并准确上报佐证材料,亮绿灯;若逾期未完成工作时间节点内容,就会亮红灯报警,该项工作视为未完成,需要限期整改。整个过程都处于监管之中。”

  通过监管系统的问题查处、督查督办等功能,区管各单位每月上传问题发现及处置情况,区纪委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进行及时提醒、警示,使得责任倒查更加明确,在追究责任时,让监督执纪问责更有据可查,使“两个责任”的监管从“静态”向“动态”转变,避免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进一步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重庆市渝北区纪委负责人表示,监管系统全面启用后,渝北区委办公室、渝北区纪委将对落实“两个责任”清单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并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根据系统亮“红黄绿”灯次数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和季度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排名靠后的单位,将对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年度约谈两次以上的单位启动问责程序。(重庆市纪委)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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