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房山区纪委印发《关于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中开展“三严格三主动”活动的意见》,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中开展“严格教育、严格贯彻、严格监督,主动学习、主动执行、主动带头”活动。
严格教育。明确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对纪检监察干部负有教育责任,要用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用咬耳朵、扯袖子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抓好预防,让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养成纪律自觉,把纪律落在日常。
严格贯彻。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加大对中央、市委及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六项纪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执纪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执纪审查纪律、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等相关制度规定。
严格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比其他党员干部受到更严格的监督。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敢于红脸,运用谈心谈话、考核考察等渠道,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讲情面,不留私情。运用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方法,抓好苗头性问题,既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又坚决防止“灯下黑”问题发生。
主动学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动学习党章及《准则》、《条例》,深入学习党史及先进典型,树立道德高标准,吸取反面典型经验教训,严守党的纪律底线。学习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探索实践途径,并通过交流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强化学习效果。
主动执行。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要切实提升执行力,树立“立即行动、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讲条件。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把党的纪律和各项制度执行到位,不断强化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
主动带头。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标准更高、要求更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抓好理论武装,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以问题为导向,对照党规党纪、国家法律和党的优良传统、工作惯例,对照正反典型,查摆整改自身问题;带头廉洁自律,管好身边人,培育良好家风,自觉接受组织和各方监督。(北京市纪委)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