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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奉化:坚持问题导向 “十个不”规定严明巡察纪律

【信息时间: 2016-04-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日前,浙江省奉化市委开展第二轮巡察工作,为确保巡察工作顺利推进,奉化市委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出台巡察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日常工作、不承办具体案件、不处理具体问题、不擅作个人表态、不使用被巡察单位电脑等电子设备、不接受被巡察单位宴请和礼品、不在被巡察单位单独行动、不捏造事实、不泄露巡察秘密、不盛气凌人”等“十个不”规定,严明巡察工作纪律,打造讲政治、强作风、业务精、敢担当的巡察队伍。

  明确巡察职责,着力发现问题。进一步强调巡察组的工作职责是发现问题,查找问题,明确巡察组不承办具体案件,不处理具体问题,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日常工作等,紧密围绕“六项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紧盯“三大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有的放矢,形成持续威慑。

  提高保密意识,严守巡察纪律。巡察组要严守组织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巡察情况,绝不捏造事实;不泄露巡察秘密,对通过调取资料、查阅账目、接受举报等方式发现的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流转;秉持负责认真的工作态度,对谈话内容保密。

  树立集体观念,强化作风建设。一方面要求巡察人员强化集体意识,不在被巡察单位单独行动,遇事不自作主张,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不擅作个人表态;另一方面要强化作风建设,不居高临下,不盛气凌人,不触碰纪律红线,不接受被巡察单位宴请,不收受礼品,委托被巡察单位提供工作餐,待巡察结束后由市委巡察办统一结算。(宁波市纪委)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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