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洛阳市纪委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查“微权”腐败,解决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滋生蔓延等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两个责任”。为做好此项工作,市纪委还专门成立了以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为组长,信访室、党风室及8个纪检监察室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示范点创建工作。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应建立一定数量的示范点,按照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梳理主体责任任务清单,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统筹各项工作,扎实有效落实责任。同时,要加强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领导和指导,分析研判问题易发多发的症结,督促职能部门加强业务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严查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通知指出,开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将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流转、强农惠农补贴、低保医保等领域贪污挪用等问题;严肃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尤其要把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作为政治任务。
通知指出,乡镇纪委对发现和受理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县(市)区纪委;县(市)区纪委对发现和受理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要逐件登记造册,报市纪委信访室备案;市纪委信访室依据“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梳理排查,结合县(市)区纪委排查备案情况,对问题线索统一汇总,建立台账,及时分解,逐批交办。
市纪委将通过查阅群众来访台账和信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随机抽查,对该报不报、瞒报漏报的严肃追究责任,公开通报曝光。同时,市纪委将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线索,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河南省纪委)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