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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北仑:建立“3+X”协作机制 强化巡查工作实效

【信息时间: 2016-02-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实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今年,宁波市北仑区建立巡查工作“3+X”协作机制,综合运用座谈会、协调会、走访了解、书面通报、政策咨询、参与巡查、共同调研等方式增强巡查监督效果。“3”指的是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X”指的是除上述三家常规协作单位之外的18家区级单位。

  巡查前情况介绍。区巡查办负责协调区级有关单位,向区委巡查组介绍被巡查单位的相关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将其纳入巡查工作方案,作为开展巡查工作的重要依据。

  巡查期间的协助。根据巡查进展情况,区级有关单位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必要时派员协助区委巡查组深入了解有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区纪委负责通报被巡查单位的区管干部因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被纪律审查、反映区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以及有关舆情等情况;区委组织部负责通报被巡查单位的区管干部调入、调出或被采取组织处理措施等情况;区审计局负责通报被巡查单位的审计项目、进度安排等情况。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向区委巡查组通报被巡查单位的最新发现问题。

  巡查结束后情况通报。区委巡查组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书面通报等形式,向区级有关单位通报巡查发现的有关情况。同时,由区巡查办汇总各巡查组移交事项,上报区委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移交。对被巡查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区纪委处理;对被巡查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巡查组提出的关于领导班子建设的建议,移交区委组织部处理。(宁波市纪委)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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