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调,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事先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等。请示报告制度是接受组织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对党忠诚的重要体现。
来源:上海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