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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从人财物入手推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

【信息时间: 2015-05-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今年,我区出台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细则,从管好人、用好权、理好财、尽好责等方面着手,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

一是用制度管住农村基层干部的人和权。实施细则明确了应遵守行为规范的农村基层干部包括“镇领导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两类。同时对各村“两委”建立廉政承诺制度、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深化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村(组)务公开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和细化。并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实行村财镇管、村帐镇记,进一步严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二是用科技手段看好农民集体的财和物。今年4月,嘉定区启动镇级农村集体土地和物业租赁平台监管工作,对有镇级集体土地和物业租赁的公司企业,实行网上监管全覆盖。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各镇党委、政府加强了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运用制度加科技手段,进一步落实《关于完善和理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集体房屋和土地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化和拓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农村集体土地和物业租赁监管平台和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平台的运用

三是用从严执纪问责保障各项监督举措落到实处。为确保《实施细则》的落实,嘉定区制定了相关监督举措。如,将《实施细则》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内容;根据干部管理和工作权限,相关部门加强对《实施细则》贯彻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将执行《实施细则》情况作为对农村基层干部奖励惩处、考核评价、选拔任用、考录的重要依据等。此外,全区各级纪检组织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近期,区纪委根据有关部门对违法用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6个镇13块土地进行实地检查,立案调查4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村委会负责人予以党纪处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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