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纪委对1名履职不力的基层纪委书记果断问责,启动党纪立案程序。这是区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层层传导压力的具体举措之一。今年以来,区纪委强力推行基层自办案件“去零化”,倒逼基层纪委把认真履行纪律审查职责扛起来。
如何让各纪检监察组织动起来,把主要精力放在发现问题、查纠问题上?区纪委建立了基层纪委查办案件综合评估考核机制,把基层自办案件作为纪检考核加分项目,对全年办案工作排名倒数三位、办案数为零的镇级纪委,列入次年区纪委调研重点对象,并约谈其纪委书记;对年终考评列为前三位的,由区纪委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党委提出年终考核的等第建议。通过约谈、问责、季度通报和综合评估考核等方式有效传导压力,区纪委逐步改变了基层纪委自办案件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的局面。
愿办案,还要会办案。为提升基层纪检干部办案能力水平,区纪委制定了《基层纪检干部实践锻炼管理办法》,累计组织20名纪检干部到区纪委机关实践锻炼,全部直接参与办案。此外,3名干部外借参与上级纪委办案,以案代训、以干代训。
同时,区纪委采取“平时对口联系、业务归口管理、信息一口上下”的 “三口管理”工作方式,强化线索督办,提高办案质量。区纪委案管部门、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要按照分工职责,与各纪检组织主动沟通对接,及时协调解决查办案件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基层纪委“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1至4月,全区初步核实问题线索119件(次),涉及处级干部17人、科级干部31人;新立案件58件,其中自办56件,涉及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