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定区纪委出台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一、严明纪律要求,即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以分期、分批、多地等方式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原则上不邀请上级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同事、下属参加婚丧喜庆事宜。
二、提出“六个严禁”,即严禁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参加;严禁借机敛财;严禁动用公车、公物、公款;严禁以单位名义赠送红包礼金;严禁在本单位或与自己工作有关的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费用;严禁影响正常公务活动和单位正常工作秩序。
三、明确报告制度,即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并同时向同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备,其中,街镇党政、人大正职以及委办局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应向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备。
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将从严执纪问责,对违纪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党员领导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