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派出到街镇的基层司法所和相对独立的局属事业单位加强监督管理,使局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今年,嘉定区司法局党委结合实际,以建立探索巡查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
一、推动制度创新,明确工作流程。年初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局党委提出“要通过创新制度,为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提供更加有力的保证”。按照这一思路,今年4月局党委印发《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委员会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和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制度。该办法共有7章、33条,对局党委实行巡查制度的组织领导、职责任务、巡查对象、内容、程序、方法、反馈、成果运用、工作纪律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使局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具备了更加有力的抓手。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巡查重点。既不能让规定停留在纸面上,成为一纸空文,也要避免面面俱到,将局党委巡查工作变成一般的工作检查。为此,巡查中坚持问题导向,不仅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廉政勤政情况作为巡查重点内容,还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方面的新要求纳入巡查范围,如落实“三严三实”、“守纪律、讲规矩”情况等,使巡查更聚焦党风廉政建设的中心工作。
三、强化领导责任,严格过程管理。“全区委办局对派出部门开展这么严格规范的巡查监督的,你们司法局是第一家”,这是自今年6月启动正式巡查以来,局党委巡查组在到征求街镇领导对基层司法所意见时,听到的最多的反映。党委书记亲自巡查走访听意见,纪委书记负责巡查过程管理,加强了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具体工作中,巡查组多措并举,从巡查前要求被巡查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台帐、征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组织、纪检、财政、信访部门意见到实地个别访谈、民主测评、调查问卷、查阅财务账目,整个过程注重点面结合,做到全方位、无死角。被巡查部门的普遍感觉经受了一次难得的“全身体检”,对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的理解更深更透了,召开多少次廉政教育会议都不如开展一次巡查带来的震撼和触动。
四、重视成果运用,加强执纪问责。巡查不是目的,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才是巡查的初衷。要将这次巡查工作成果充分运用好,实现巡查工作效果最大化。目前局纪委正在抓后巡查阶段的各项工作:一是在纪讲纪,公开巡查总体情况报告,在干部队伍中广泛开展纪律教育,将纪律规矩讲明说透;二是在纪研纪,总结反思巡查过程发现的问题,扎牢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完善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机制;三是在纪执纪,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发现有问题的,坚决依照有关条例规定,予以相应处理。将巡查结果与科级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相结合,力求做到赏罚分明、立竿见影,真正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局系统每个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