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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建立监督责任工作记实制度督促基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

【信息时间: 2015-07-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近期,嘉定区纪委建立监督责任工作记实制度,下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记实本》,明确要求基层纪委把落实监督责任、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情况进行记实记载,做到“三个实”,以此推动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

一是工作写实。《记实本》于7月正式启用,仅用于记录基层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各项工作,真实反映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党纪政纪执行,以及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况。

二是责任落实。强调《记实本》必须由基层纪委专人保管、专人记录,一律不得泄露、丢失、涂改或者撕页,并且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必查项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以及考察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履职情况的有效参考。

三是作风务实。着眼破除“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通过客观、真实、完整的每日工作记录,由小见大、以点带面,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基层纪委着力深化“三转”,找准职能定位,努力实现执纪监督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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