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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责任】区国资委聚焦监督执纪 服务保障国企改革

【信息时间: 2015-09-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区国资委纪委紧跟国资国企改革步伐与要求,强化使命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协助党委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先后分集团和二级子公司两个层次,进行调查研究,统一思想,传导压力;召开党风和反腐倡廉大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优化内设机构和纪检监察人员配备,城发集团、交发集团等增设纪检监察室;积极推开新的物业租赁监控平台系统的运用,加强对系统上异常情况的监督检查,深挖背后的违纪违规情况,强化了对重要领域的风险防控;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六进工地”、“党风政纪法务知识大比拼”等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知纪、明纪、守纪。

二是依上靠下,狠抓执纪办案。今年来先后对4件信访举报进行了查办,主要是违反财经纪律、违反“三重一大”程序,以及反映改制中的侵占职工利益等方面的问题。在查信办案上,针对国资国企条线多、体量大、党员人数多、上下关注度高的实际,一方面及时向区纪委请示报告,主动争取有力指导,另一方面,坚持在国资委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努力让办案更加有力,震慑作用更加明显。注重发挥各集团纪委的主观能动性,明确了线索查报、联合研判、重要案件重点抓的工作思路,形成了执纪办案的合力。今年来,先后对6名领导干部违纪问题进行了查处,有3名领导干部分别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警告和批评教育的处理,1名领导干部被移交司法机关,免去党内和行政职务。

三是破立并举,防纠“四风”反弹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积极参与和推进国企系统的领导干部在履职待遇等方面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制订,协助研究制定《区属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区属企业疗休养管理办法》等5份规范性文件,加强监督检查,对“八项规定”精神在国有企业的进一步落实,防纠“四风”问题反弹,起到了重要的规范和制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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