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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冈镇纪委重申“五条严禁”,倡导廉洁过节

【信息时间: 2015-09-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中秋、国庆将至,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外冈镇纪委向党政班子成员、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机关部门下发了《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同时转发了区纪委《关于三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就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重申“五条严禁”。

一、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一是严禁违规公款消费,严禁公款宴请、购发赠送月饼等节礼或用公款旅游、变相公款旅游和到营业性场所公款娱乐消费;二是严禁滥发钱物,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三是严禁收受“节礼”,严禁党员干部以各种形式和各种方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会员卡、储值卡、电子礼品卡;四是严禁公车私用,对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停放,除执法、值班车辆,其余车辆一律封存;五是严禁借机敛财,严禁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二、落实主体责任,发挥表率作用。

要求各单位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敢抓敢管。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既要亲自部署、督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又要以身作则、从严律己,切实管好班子和干部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强化执纪监督,严肃责任追究。

镇纪委将认真受理群众的来访、来信、来电和网络举报,严格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贯彻落实规定态度不坚决、管理不到位,导致所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确保风清气正,做到廉洁过节,文明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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