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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村居干部接受警示教育主动适应新常态

【信息时间: 2015-09-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有的村借‘七一’活动名义组织党员参观景点,村书记作为村“一把手”,负有领导责任,必须为自己把关不严、缺乏纪律意识‘买单’。”听到邻村村书记因为“习惯做法”而违纪被处分的案例,许多村干部也红了脸、冒了汗。近日,我区举办2015年秋季“班长工程”培训班,区纪委对全区400多名村居干部开展了新时期村居干部违纪违规违法案例警示教育。

警示教育聚焦农村基层贪腐特点,重申纪律规矩,用身边案例解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帮助村居干部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

一是紧贴身边案例。分析近2年本区村居干部违纪违规违法情况和特点,梳理归纳了村居干部违纪违规违法的具体表现,主要对漠视党纪、无视规矩,滥用权力、触犯底线,懈怠懒政、“为官不为”三方面进行阐述,尤其针对村居当前问题集中的违法用地、集体资金流失、截留或擅自分配补助金等方面,用了本区查处的诸多案件作为警示,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二是突出纪律规定。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易发多发的问题,主要对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挥霍集体资金购买土特产和农副产品、用集体资金购买香烟和茶叶、违规使用公车、大办婚丧喜庆以及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六个方面,进行逐一阐述。既用本区已处理的案件强调“不能为”,又用本区制定的相关规定强调“怎么为”。如:本区制定的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的有关规定,明确了邀请范围、操办尺度、严禁事宜以及报备要求。

三是强调法纪观念。对村居干部提出加强廉洁履职的相关要求,首先要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遵纪守法底线意识,将严格遵守法律作为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的重要内容。其次要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尤其在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公款吃喝,规范会议、培训、公务考察活动、严禁公款旅游,严禁收送礼品等方面作出表率。此外,还要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做好工作、坚持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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