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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税务分局推进落实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

【信息时间: 2015-03-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区税务分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补充规定》要求,推行税收执法与廉政建设有机融合,全面落实“一案双查”工作。

一是召开区税务分局稽查局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传达并学习《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补充规定》内容。根据《规定》,再次明确对4种税收违法情形实行“一案双查”,既查处纳税人员违法行为,又查处税务人员违纪违法、以税谋私的不廉行为,把反腐倡廉与税收业务工作紧密融合,实现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既防范税收流失风险,又防范干部廉政风险。

二是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稽查、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一案双查”工作实行无缝衔接、密切配合,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根据职责分工,稽查部门对涉及“一案双查”内容的涉税案件,应迅速转交所属区局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分析后,认为存在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涉嫌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当提前介入查处。

三是全面推进落实。下一步,区税务分局将进一步拓展案件来源渠道,加强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税收征收管理和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围绕区局税收中心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制度。稽查、纪检监察部门将“一案双查”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以推动区税务分局“一案双查”工作进一步开展,加大“一案双查”的力度。

(区税务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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