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根据区机关绩效考核有关精神,区监察局制定下发了《2015年度嘉定区区级机关作风和效能测评办法》。
《测评办法》中明确了测评对象、测评内容、测评方式和结果运用。测评对象为本区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测评内容有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廉洁勤政,每项内容分“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和不了解”五档。测评工作于10月至11月期间开展,以基层、企业、社会、网上和窗口管理部门五方面测评为基本方法,同时与行政监察、群众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两法衔接”等工作相结合,综合得出测评分数。测评结果分党群部门和政府部门两大类进行排序,按比例纳入各单位目标考核,并将结果向被测评单位反馈。
今年测评与往年不同之处,在提升参与率和扩大测评面上作了新的尝试,方式上增加了区政务网测评和中小企业测评的内容,区监察局将及时跟踪测评情况,不断完善测评方法,提升测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