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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加强基层纪检干部实践锻炼

【信息时间: 2015-03-0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嘉定区出台基层纪检干部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选调基层纪检干部到区纪委区监察局实践锻炼工作,旨在通过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升基层纪检干部的“战斗力”。
根据《嘉定区基层纪检干部实践锻炼管理办法》,区纪委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需要,重点选派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学历专业对口的基层纪检干部到区纪委区监察局实践锻炼工作,通过“常规”挂职和“专案”锻炼等方式,提高基层纪检干部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
“常规挂职,帮助新人快速进入角色”
   “列席区纪委相关工作会议、拟写通知和信息、协助建设区纪检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办公室的工作忙碌而充实”,小顾是一名从事街镇纪检工作的新人,她说,在区纪委的挂职锻炼“真的管用”,不仅快速了解全局工作,更熟悉了业务知识,提升了综合能力,对回到街镇开展工作大有帮助。根据《管理办法》,基层纪检干部实践锻炼时间一般为3个月至半年。参加常规锻炼的干部,先到区纪委办公室参与综合性工作,之后按照“因人适岗、因岗适人”的原则,结合能力要求和干部需求,轮流到其他业务室参与工作。
“专案锻炼,让实战成为最好的学习”
“在专案调查面对面的访谈中,老同志的沉着应对和丰富经验让我学到了好几招。”小顾说,办案能力是基层纪检干部的“必修课”和“基本功”,在区纪委锻炼能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办案,这是最好的、也是最宝贵的学习。根据《管理办法》,今后区纪委将选调更多基层纪检干部直接到相关业务室参与工作,参加专案锻炼,通过查办案件提高干部在处理信访举报、调查取证、制作谈话笔录、撰写调查报告等各环节的能力。
“在实践锻炼中选拔干部”
实践锻炼重在培养干部,也有助于选拔干部。根据《管理办法》,实践锻炼结束前,区纪委区监察局组织人事部门对锻炼干部进行考评,重点考核政治表现、能力作风、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作为基层纪检干部提拔使用的依据之一。区纪委区监察局还将根据锻炼干部平常工作表现和部门负责人意见,实事求是地作出组织鉴定,分别给予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若评定为优秀,其所在派出单位将在当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考核中给予适当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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