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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资系统下级纪检组织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成常态

【信息时间: 2015-01-29 来源:上海嘉定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嘉定区国资委召开2014年度下级纪检组织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会议。自2010年首次召开下级纪检组织向上级纪委述职会议来,区国资委纪委立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创新举措,健全完善下级纪检组织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扎实推进区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全面转职能,突出主业开展监督。区国资委纪委强化主责主业,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委书记作为“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及职能部门在分管范围内也是“第一责任人”。企业纪委对企业党委、董事会、经理班子及其成员负有检查监督职能。形成企业纪检组织围绕“三方面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的体制机制,即:企业党委(党总支)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协助企业党委(党总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情况;纪检监察特色工作开展的情况。
二是着力转方式,创新举措强化落实。今年,区国资委重点突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同的报告主体,改变了以往仅由各区属企业纪检组织报告工作的局面,要求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分别向国资委纪委述职述廉。采用“定期报告”和“专题汇报”两种形式落实报告制度。一方面,区国资委纪委通过召开专题会汇报会听取国资系统各企业纪检组织工作汇报。区国资委党委书记列席会议指导工作,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另一方面,要求各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和纪检组织负责人做到定期报告,每年年初,将年度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区国资委纪委,确保职责相当。
三是突出转作风,交流经验共促发展。通过落实报告工作制度,使下级纪检组织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会议成为展示纪检监察特色工作、交流工作经验的有效平台。使区国资系统各企业纪检组织按照区纪委和区国资委纪委的具体安排,步调一致抓好落实,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强化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提升了国资系统各企业纪检组织的综合业务能力,为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区国资委纪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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