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属于社会团体,也要被检查吗?”一家行业协会的负责人惊讶地问。我们立即提醒:“你们用的是公款,还有退休的领导干部担任协会领导职务,必须贯彻落实好八项规定精神。”这是不久前嘉定开展的对社会团体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中的一幕。
事情要从上半年说起。4月初,上海市纪委下发了本市5起行业协会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通报显示,这一领域并非“太平无事”,存在着违规兼职取酬、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购卡发卡等问题。为此,区委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由区委牵头,对嘉定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开展一次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专项检查。我们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也参与其中。
说实在的,我们以往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检查,往往把关注重点放在政府机关、区属企业等单位,社会团体从未涉猎过。该怎么查呢?接到任务后,我们对嘉定的社会团体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到嘉定的不少社会团体尚未和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资产具有“公共”属性,会费等经费属于公款,有的社团中还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退(离)休人员兼职。这些机构都应当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然也是我们检查的重点。
随后,我们对这些社团进行了筛选,将由党政机关在职、退休领导干部担任职务的,年度收支额、支出比相对较大的20家社团作为抽查对象。我们分为2个检查组,用了整整4天功夫,查阅了这些社会团体的会计凭证和账册。此外,在检查时,要求各社会团体都有相关人员在现场解答检查组的提问。
经过一段时间的问题梳理,我们发现,部分机构存在经费与财政经费收支混管、虚开发票购买香烟和购物卡、公款送礼、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检查组对涉及违纪违规的问题线索移送区纪委调查核实,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对于工作不规范的事项,要求被检查单位立即整改。
这次专项检查,充分暴露出部分行业协会、学会领导干部把禁令当“耳边风”,顶风违纪的情况。也暴露出一些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模糊,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解决违纪违规问题。我们感到,在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下,我们必须将监督执纪的触角延伸到各个角落。只有监督到位、触角灵敏,不留死角,才能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查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本文来源: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