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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问题线索集体评估向基层延伸

【信息时间: 2016-07-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问题线索拿到手,如何严把处置关?日前,区纪委制定《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问题线索集体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推动基层纪检干部准确把握和运用五类处置方式,进一步提高执纪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集中管理、集体评估、规范处置、严格保密”,这是此次《意见》明确的工作原则。根据要求,基层纪检组织在加强问题线索规范处置上主要把握“登记”、“评估”、“归档”三个环节。在“登记”环节,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登记各类问题线索。包括各类举报中的、区纪委、区监察局转办交办的、巡视巡查移交的、审计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以及公检法移交的线索等;在“评估”环节,对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提出处置建议及理由,并召开问题线索评估会议,通过集体讨论形成最终处置意见。在“归档”环节,做好评估会议记录和情况汇总,由与会人员签名后存档。

此外,《意见》还对“什么情况下对问题线索初核”、“如何正确使用谈话函询手段”、“怎样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等问题予以明确。为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接下来,区纪委、区监察局还将适时对该机制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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