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区纪委召开“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各单位思想重视、提高认识,认真对待、保证质量,严把时间节点、注重程序规范,切实推荐身边符合条件的优秀集体和个人参选。并以此为契机,弘扬正气、振奋精神、鼓舞斗志,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会议对此次推荐工作作了动员部署。从评选范围、评选条件、推荐程序和要求等方面予以明确。会议强调,评选推荐要讲规矩、重程序,严格掌握标准和质量,做到名副其实、宁缺毋滥。
根据部署,各纪检监察组织按要求向区纪委报送意向推荐对象的初步推荐材料,区纪委对材料初审后再经相关程序审核形成区推荐意向上报市纪委。此外,区纪委还将在市纪委反馈后对意向人选实地考察并公示。
区纪委有关领导、各室主任,各街镇和大口委办局纪委(纪工委)书记,各委办局专职纪检组组长,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同志约5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