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嘉定廉政内容
嘉定审计局重新修订《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

【信息时间: 2016-04-0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层层落实,近日,嘉定区审计局党组根据《审计署关于印发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的通知》、《上海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的通知》, 对2015年5月制定的《嘉定区审计局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

此次新规既是对市审计局相关新释义的响应调整,也结合嘉定实际对审计工作进行了完善细化。相比较而言,新规在以下几方面作了更新和完善:

一是根据审计署和市审计局对审计“八不准”的新释义,对第七条“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作相应调整;二是在第四条第一款中,增加了审计组成员共同签订《审计组廉政承诺书》环节,以此增强审计组成员的廉洁从审意识;三是在第四条第三款中,增加了审计实施结束时,审计组填写《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登记表》环节;四是完善了《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反馈表》,进一步细化了被审计单位填写的内容。

《规定》的修订和执行,将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对审计组廉政建设的监督,对推动审计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审计人员执法行为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