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嘉定区纪委针对个别领导干部礼品礼金上交问题中存在的虽有上交意识,但对具体规定条款如‘应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登记上交;逾期未上交的,视同收受’的规定未引起重视;个别干部存在观望心态,上交一部分,自留一部分等情况,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做好规范礼品上交登记管理工作。
一是实行礼品上交登记月报制。区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全区礼品上交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自2016年起,礼品管理工作实行月报制度,改变以往一年一报告的惯例,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贯彻落实好礼品上交制度。对此市纪委候凯书记专门作了批示,要求关注规定的执行情况,及时总结做法和成效。
二是组织礼品公开拍卖。要求全区各单位对历年来上交的实物礼品作清点,统一交至区纪委,由区纪委联系拍卖公司,计划将于今年3月份对上交的实物礼品进行公开拍卖。今后,区纪委将定期组织实物礼品集中拍卖。
三是修订礼品管理办法。区纪委将结合新《条例》以及执纪审查中查处的违规收送礼品问题,对我区2014年制定的《嘉定区贯彻<关于本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送礼品的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进行修订,进一步细化操作,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