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说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三条强调,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这种形式参与人员更多、知悉范围更广,本身就是强化监督,让领导干部接受更广泛的监督。
来源:上海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