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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信息时间: 2023-03-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按照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的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对区国资委党委、国资集团(集经社)党委、新城公司党委、城发集团党委、交发集团党委、绿洲控股集团党委、工业联社(嘉加集团)党委、新嘉集团(供销社)党委、住房集团党委、综保区公司开展常规巡察。

常规巡察的主要任务是: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重点监督检查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各项工作要求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以及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的问题和党史学习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区委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将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下沉了解等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信访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如需反映上述方面情况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区委巡察组反映。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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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举报电话在工作日的9:00时至17:00时受理情况反映。

特此公告。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


(来源:嘉定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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