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于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30日对区商务委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2年6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升认识,抓牢整改工作组织领导
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要求,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班子领导任副组长,业务主管科室负责统筹协调、督查督办、推进落实等工作,推动形成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作为,不断增强班子成员对涉粮问题的思想认识,为认真严肃开展好巡察整改工作打牢基础。
(二)明确任务,抓细整改工作责任落实
结合工作实际,逐一分析研究,制定14条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形成《关于落实区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及整改落实问题、任务、责任“三清单”,落实具体负责同志和责任科室,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巡察整改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三)标本兼治,抓好整改工作实际成效
区商务委党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对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导。积极协调相关区级部门,出台相关制度,合力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区商务委党组将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在不断改进作风上持续发力,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杜绝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推动各项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二、紧盯问题,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贯彻上级有关粮食储备文件精神不及时、打折扣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各项工作要求等,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定期开展学习交流,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坚持学用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高开展粮食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落实粮食安全战略的责任感、紧迫感。二是严格落实储备粮轮换制度。组织区粮食购销公司内部挖潜,修缮个别储备仓库,增加仓容作为粮食轮换中转仓。同时,积极协调市相关部门,租借相关仓库作为收购中转,提高粮食轮换、收购中转能力,确保储备粮月末库存量达标。三是积极推进区级粮食储备仓库扩容项目。区级粮食储备仓库扩容项目已完成项目详细规划调整、形成项目建设方案等工作。多次协调区相关单位,围绕项目立项、建设资金等问题,开展项目论证,力求解决我区区级储备粮仓容不足问题,提高我区储备粮管理水平。四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标准粮仓建设技术(试行)的通知》精神,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大学习大调研成果,借鉴高标准粮仓建设经验,配合新嘉集团优化储备仓型,高起点规划设计储备库扩容项目。积极协同区相关单位,加大对项目的指导力度,紧锣密鼓推动项目进展,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
2.针对坚持和加强党对粮食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组监督制度。切实发挥党组对粮食工作的全面领导作用,将涉及粮食收储、轮换,以及粮食工作规章制度修定等内容,纳入“三重一大”重要内容。做好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党组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定期通报班子成员执行“三重一大”情况。
(二)关于粮食主管监管部门全面履行责任方面问题的整改
3.针对对长期委托粮食代收购存在的廉洁风险未予重视的问题
一是积极协调相关单位专题商讨研究,取消委托收购粮食模式,切实防范粮食收购过程中存在的廉洁风险。指导区粮食购销公司在秋粮收购中不再委托第三方进行粮食烘干业务,并对相关的农业合作社给予技术、人员以及一定的资金支持。二是督促区粮食购销公司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收支两条线要求,对在粮食收购中产生溢余粮的,明确须经上海市粮食交易指定平台拍卖后,将所得溢余粮款全部上缴区财政。
三是严格执行粮食收购“五要五不准”政策。及时公示粮食收购质价标准,采用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的出糙指标,不得超标准扣水扣杂,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让种粮农民交“明白粮”。协同区相关部门开展粮食收购专项检查,加强粮食收购各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压级压价”、“克扣斤两”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各产粮街镇农办、区粮食购销公司,加强收购期间的分工协作,宣传收购政策,合理安排烘干设备,切实做好收购期间的惠农服务工作。
4.针对对粮食购销企业溢余粮的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组织区相关单位协商明确溢余粮处置的程序和要求,制定《嘉定区区级储备粮及军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区级储备粮收购、保管、轮换、贷款利息及军粮供应亏损政策性补贴等方面的政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
5.针对对储备粮安全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持续转变工作作风,注重抓好建章立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嘉定区区级储备粮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嘉定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全面落实嘉定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强化区级储备粮管理,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存储规范。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加大粮食业务的审核把关力度,提高业务科室党员干部履职尽责能力。二是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水平,加快完善区级粮食应急保障体系。认真贯彻《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充分整合资源,优化应急储运、加工、供应网点布局,制定《嘉定区粮食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增加1家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增加1家粮油加工企业,提升成品粮等应急加工能力。按照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设置标准,在全区范围内设置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规范粮食应急网点协议,采取日常监管、动态更新的办法,协同街镇加强粮食应急网点的日常管理监督,为粮食应急网点定制、发放牌匾,协调解决应急保供中存在的困难,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
6.针对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切实履行粮食行业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上海市地方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认真履行粮食行业监管责任,统筹年度粮食流通领域监管,制定年度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持续提高科室监管水平,规范检查程序、记录,确保监管检查规范有序。二是构建粮食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与承储企业承储合同内容,健全对承储企业考核机制,制定《关于对区级储备粮承储主体年度考核方案》。联合区相关单位对粮食购销公司履责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相关单位,强化监管责任,督促承储企业堵塞漏洞、补齐短板。
(三)关于纪检监察部门和内部控制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方面问题的整改
7.针对内控制度建设薄弱的问题
健全储备粮定价机制。进一步规范粮食收购、销售、轮入定价,健全定价机制,规范定价流程,制定《粮食收购、销售、轮入商定机制》。采取部门商定方式,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商定粮食价格。
三、促进工作,不断巩固专项巡察整改效果
(一)从严整改落实
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落细落小,立查立改、即知即改,一时解决不了的盯住改、限期改,逐条逐项整改销号,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促指导
对标对表区专项巡察要求,加大整改落实力度,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整改要求落实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合力抓好各项整改工作。适时协同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嘉集团等单位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对整改成效进行研判分析,确保整改工作切实有效。
(三)抓好统筹结合
坚持把专项巡察整改落实同作风建设相结合,同抓好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同推动粮食工作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切实增强整改成效,把专项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到粮食工作实践中,切实守好嘉定“粮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69981822
电子邮箱:zhaosun@jiading.gov.cn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嘉定区商务委员会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201899
来源:嘉定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