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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 |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时间: 2021-12-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1年4月26日至5月21日对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1年7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细

(一)统一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

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区委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会和巡察整改动员会、部署会,明确了照单全收、全面整改的态度,注重把整改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组班子成员对标对表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以上率下带头落实整改,确保反馈问题和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二)加强组织领导,传导整改压力

区检察院党组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组长,亲自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专题研究涉及巡察整改的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多次召开院党组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发挥统一领导和组织保障作用。研究制定巡察整改落实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要求,切实形成组织有力、上下联动、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整改落实态势。

(三)注重建章立制,推动标本兼治

区检察院党组坚持即知即改、实时跟进、全面整改、举一反三。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集中专项治理,立行立改、抓紧整改;对需要长期推进的问题,在做好集中整改的基础上,加强制度和源头治理。特别是针对请销假制度落实不规范、对外稿件发布审核不严格、车辆维修管理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加强分析研究,落实约谈提醒,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制度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据统计,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2项问题已经整改有16项。提出整改措施85条,已经完成70条。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方式处理2人;已新建制度机制9项,修订完善制度机制3项,拟新建(修订)制度机制2项。

二、对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逐项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一)关于党中央、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的整改

1.针对党组作用发挥还有薄弱环节问题

制定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的若干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制度规定,实化工作举措,加强填报工作的学习培训、检查督促和审核审批。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平台,持续加强推送宣传。开辟“三个规定”专栏,定期通报填报情况。严格落实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约谈相关人员。

修订完善《党组会议规则》,深入学习《干部任用条例》,把握具体要求,逐一讨论研究,做到会议记录全面、真实、准确。健全督查机制,持续加大“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的跟踪督查力度,确保党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2.针对践行“司法为民”担当作为不够问题

坚持宽严相济政策,督促案件承办人充分利用量刑建议辅助工具,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量刑工作的精准性。严格落实两高《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有效统一检法量刑标准,稳步提升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采纳率。

注重加强纠违、纠非工作的规范性,强化动态监督,切实改变重口头监督、轻书面监督的现象。梳理分析侦查活动中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实现从个案监督到类案监督的联动,提升对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

积极改进检察建议送达方式,采取公开送达、公开宣告的方式,彰显法律监督的刚性和权威。充分借助各类监督力量,拓展检察建议知情面,促进被建议单位提高重视程度。同步加强检察建议的管理监督,及时督促落实检察建议的送达和宣告。

3.针对司法改革成效还不够彰显问题

建立完善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年度分析报告制度和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结果反馈合作机制,深化运行派驻联络检察官制度,推进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成立公益检察室,完善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公益诉讼持续跟进监督。

深入学习《2021年度基层院建设分段考核工作方案》,认真梳理业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完善落实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考核工作责任。充分发挥中层干部、实习主任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实现条线各项考核新突破。

对标对表条线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工作计划,分解考核指标。针对弱项短板查缺补漏、比学赶超。着力拓展案源渠道,大幅提升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办案数量和办案质效。结合区域特点,开展特色工作,积极争取考核得分点。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

1.针对车辆维修管理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修订完善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及相关的财务报销流程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车辆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制度并严格规范执行。落实专人专管,进一步规范车辆维修流程管理。强化日常督促检查,每年开展一次专项财务审计,定期加强对车辆管理、使用、维修情况专项检务督察。加强对相关内控制度的学习教育,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岗位职责。

2.针对部分干警工作作风不实不细问题

分批组织学习培训,增强案卡填录工作的思想自觉和业务技能。梳理制作“案卡填录提示表”,组织开展检察业务主要数据质量专项督查活动,业务部门和案管条线加强定期检查对接,强化主要核心数据的对比筛查,提升案卡填录的规范性、精确度。充分发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作用,借助智能校验工具减少差错率。

修订完善《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管理规定(试行)》,建立外发稿件双向核校机制,细化完善外发稿件三级审批流程,制定新闻发布工作流程图和舆情回应及上报流程图,落实发布前校对责任。加强宣传队伍教育管理,提升新闻宣传业务技能和工作质效。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的整改

1.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还不够扎实问题

结合半年支部台帐评审工作,加强集中学习培训,进一步熟悉“四责协同”机制落实具体要求。将“四责协同”机制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评重要内容,督促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四责协同”机制在基层党组织的延伸落实。

认真研究制定支部换届选举方案,开展党务工作相关培训2次,精心组织2021年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院机关党委和检务督察部门及时跟进,加强督导,确保选举程序符合规定要求。

建立支部台帐定期评审机制,针对区委巡察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加强针对性培训和提醒督促,做到以评促改。规范完善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党员发展计划等,促进党支部各项建设项目化管理、精细化推进。

召集相关支部书记、台帐记录人员等进行集体谈话提醒,落实整改。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机关党委和检务督察部门派员列席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强化现场监督指导力度,确保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程序环节不缺不漏。

严格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根据干警职务变动、工资调整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做到年初做好党员党费核算工作,年底公布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接受全体党员和群众监督。各党支部定期将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情况在党员大会上作出说明。

2.针对队伍建设还有一定差距问题

围绕争创先进基层院目标,召开基层院建设大会,表彰先进,部署工作,凝聚共识,提振士气,激发动力。制定“嘉优强检”培育计划实施方案,组建精英化培训队伍“嘉优强检”班,强力推进培训培养工作。充分发挥中层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强化运用“考核指挥棒”的撬动效应,严格落实绩效考评机制,进一步树立奖优惩劣的鲜明导向,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不断激发“见第一就争、见红旗就扛”的精气神。

推进年轻干部培养机制的转型升级,挑选15名优秀青年干警作为第一批实习主任,全面参与部门重要工作。深化“预备检察官”机制,做精实体培训,组织主题研讨沙龙3期,开展涵盖业务类、综合类内容的“嘉检大讲堂”9期,上报市院精品课程6个,2名业务骨干被纳入市院师资库。

坚持以专业化职业化为导向,强化政工党务、文字宣传、联络协调、统筹规划、信息技术等人才的引进和考核,提升司法行政人员专业水准。开展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实行定期挂职轮岗。畅通交流培养渠道,健全系统内和系统外的交流机制,拓宽司法行政人员的晋升渠道和发展空间。

3.针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还不够严格问题

加强《关于请(休)假制度的规定》《关于个人因私护照及港澳台通行证管理的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教育,不断强化组织纪律观念。突出部门管理教育的主体责任,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职能部门监督责任,定期对干警请假、调休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处理。

分层分类开展保密教育培训,强化保密工作制度、纪律规定的学习,全员签署保密承诺书。修订涉密人员岗位表,抓实针对性保密教育管理。增设技防措施,落实常态化保密管理,开展经常性保密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保密安全隐患。

三、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嘉定检察工作务实创新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服务中心大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扎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增强政治定力,忠诚履行检察职责,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十四五”时期嘉定新一轮规划重点和目标定位,围绕中心主动作为、善于作为、勇于担当,不断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深化细化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举措,以高水平的监督办案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提升检察能力。认真按照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突出专业化建设,持续推进落实“实习主任”制度和“嘉优强检”培育计划,完善“学、练、训、评、赛”一体化培训模式。充分用好绩效考核,严格落实奖惩激励,不断激发全体干警学习理论、钻研业务的内在动力,大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提振全体干警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坚持固强补弱,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努力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三)严格制度规定,进一步务实司法作风。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严格纪律规定执行,坚决纠“四风”树新风,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刚性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加强常态化警示教育,严格车辆维修管理、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保密工作等制度执行及督促检查,持之以恒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坚持严管厚爱,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积极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看齐高线、守牢底线,努力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铁军。

(四)加强基层党建,进一步促进联动融合。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结合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抓实新一届支部班子各项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延伸落实和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传导。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进一步严肃党内生活,规范党费收缴公开,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广泛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并组织集中展评,全面提升党支部建设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为检察工作提供精神动力和作风保障,努力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建设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59105797

电子邮箱:jdjcy163@163.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1231号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信封上注明“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201821


来源:嘉定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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