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定区巡察工作通过建章立制,又推出两项新举措,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一是建立巡察内容问题清单,即围绕中央和市委巡视工作“四个着力”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巡察内容,分街镇、委办局、区属企业三个层面,建立巡察内容问题清单,如街镇细化为38项内容,委办局和区属企业细化为37项内容,问题清单的梳理,有助于各巡察组在有限的时间内发现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规范巡察组反映问题线索工作流程,即修订完善《关于区委巡察组反映问题线索的处置管理规定(试行)》,对于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明确上报时限和上报流程,建立问题线索快速响应机制,同时,参照市委巡视组的做法,拟制《区委巡察组信访处理拟办单》、《区委巡察组移交事项审批表》,进一步规范相关业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