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巡察工作内容
巡察公告

【信息时间: 2020-11-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按照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的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将于2020年11月2日至12月4日进驻区教育工作党委(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巡察监督。

主要任务是:对区教育工作党委(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下属部门、单位党组织及其党员、干部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围绕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等方面情况开展巡察监督。

区委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将通过个别谈话、受理信访、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下属部门、单位党组织及其党员、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内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如需反映上述方面情况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区委巡察组反映。

903ba11d4b594cc6ba584eb0fe32d0d5.png

特此公告。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