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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做实责任制巡查,促“四种形态”落实

【信息时间: 2016-07-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今年以来,区人社局党委把开展党风廉政责任制巡查作为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健全纪检监察组织上出新招,在确保巡查效果上使实劲,在运用巡查成果上见真功,有力促进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

一是资源整合,强化组织保障。年初,局党委认真分析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势,决定把开展党风廉政责任制巡查作为工作抓手,切实解决2015年区委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为使局纪检监察力量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监督执纪问责的需要,在充分运用2015年局纪检监察调研成果的基础上,2月份局党委调整了局纪委领导班子,将纪委委员从3名增加为5名。新成立的局纪委班子成员由办公室、组织人事、财务、法规法制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这不仅实现了对人、财、物、权的专业监督,而且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提供了便利。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巡查实效。本次巡查,在对象上为局属13家单位,实现了全覆盖,无盲区。在内容上则不搞“眉毛胡子一把抓”,重点聚焦“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党风廉政责任信息系统使用、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等3个方面,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巡查中,通过与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实地检查、运用区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等方式,共发现各类问题20个,其中即时整改16个,待整改4个。巡查结束后,局纪委及时向各被巡查单位发出反馈意见13份,并将巡查结果报送局党委。

三是注重长效,强化成果运用。突出“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对于巡查发现的问题,局纪委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先后对8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切实做到常咬耳扯袖、多红脸出汗。对于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1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初步核查。扎紧制度“篱笆”,对发现的问题,局党委注重在制度上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并予以完善。比如针对登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信息系统不及时问题,建立了“月月告、月月报”、“支部轮值检查”、“双月反馈”三项措施;又如针对局属单位“三重一大”不规范问题,在局层面明确了“三重一大”备案办法,同时指导局属单位进一步健全了“三重一大”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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