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嘉定区纪委印发通报,专项统计全区基层党政组织、纪检监察组织作出的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内部通报情况。
通报要求,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办案工作上来。一要提高办案意识。各纪检监察组织要争取同级党组织对办案工作的充分支持和有力支撑,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二要强化担当意识。纪检监察干部要忠诚于党、遵守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查办重大腐败案件要以区纪委的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区纪委报告。三要提升办案能力。各纪检监察组织要拓宽案源渠道,注重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加大初核力度。要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强化案件过程监督,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办案工作同志要提高发现问题、线索梳理、综合分析、研判突破的能力,不断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
此次专项统计调查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将区纪委案件审理室的结案情况与党政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备案情况进行比对;二是依据纪检监察组织相关统计反馈情况。统计时间自2012年至2014年10月。经统计,在全区69家纪检监察组织中,有22家单位对违纪人员作出党纪政纪处分,1家单位作出组织处理,4家单位就系统内违反出国请假管理规定、基层单位管理失职典型问题、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印发内部通报。同时,区纪委就纪检监察组织公检法移送程序性立案、自行发现问题查办案件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