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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必究,莫想蒙混过关

【信息时间: 2016-12-0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今年4月,一封反映某村大量购买超市购物卡问题的信访件被送到了嘉定区纪委工作人员的案头。“对于禁止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的铁令,中央已经三令五申,这个村的干部难道会顶风违纪?”

工作人员立即着手调查,在初步查阅了该村2015年的财务账簿之后发现,账本里有好几张超市发票的金额都是大额整数,且发票抬头为“个人”,十分含糊。这背后有没有猫腻?办案人员愈发怀疑起来。

“误会误会,是经办的人不懂财务造成的!”办案人员随即与该村负责人谈话核实,对方一脸诚恳地解释:“这些都是在超市购买食品、办公用品等的消费支出,因为村里百姓多、工作多、活动多,所以支出也相应大一些。经办人不太懂财务知识,不知道发票必须开具单位名称。”该负责人一边擦汗,一边满口承诺知错即改,回去后一定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事情真的只是“操作不规范”吗?尽管对方一脸诚恳,但办案人员们凭着丰富的经验判断,问题不会这样简单。对方解释时反映出来的不安情绪,反而坚定了他们彻查此事的决心。

随即,办案人员扩大核查范围,将该村2013年至2016年的财务凭证兜底查看了一遍,果然又发现了好几张类似的超市发票,但都没有明细的购物清单。只要查清这几张发票的来源,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了。但是,调查的难点也在这里——“超市的发票往往根据购物清单来开具,现在购物清单找不到,时间又隔了这么久,能查得到买了些什么吗?”办案人员没有放弃,拿着发票来到相关超市详细问询。这一问,果然问到了线索。

“肯定是购买购物卡的发票!”原以为查询会很繁琐,然而超市财务人员见到发票后,立即向办案人员表示,这些发票肯定都是购卡后开具的,“我们超市所属的集团下面有电子商务公司,也就是预付卡公司,如果顾客购买购物卡,所开的发票盖的就是预付卡公司的章,和购买其他普通商品时盖的章不同,两种发票是不一样的。”

慎重起见,办案人员又通过这位超市财务人员在超市系统中查询核实,进一步验证了这些大额整数发票为购卡所开具的事实。同时,办案人员又从该财务人员中获得这样一个信息:“根据国家规定,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超过5000元的都要银行转账,10000元以上的要实名登记,有的单位图省事儿,会以‘个人’的名义开具发票。”

事情到此,水落石出。在充分的证据面前,该村负责人终于承认了购送购物卡的问题。通过更进一步的调查,办案人员又发现该负责人多项违纪问题。最终,他不仅被调离了岗位,还受到了相应的纪律处分。

村级集体资金姓“公”不姓“私”,一分一厘当用之于村、用之于民。本案对当事人来说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对全体“村官”来说更是一个严肃的警示。而面对纪律检查,更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可以蒙混过关。违纪终究难逃应有惩处,存敬畏、明自律、走正道,才能避免步入歧途。

 

(信息来源:嘉定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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