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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清风 | 不做阳奉阴违的“两面人”

【信息时间: 2024-08-0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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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嘉定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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